关于融资租赁机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申报通知

2021-04-08 来源:
 

 

近日,省财政厅印发了《2021年度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符合条件可向当地市、县财政局咨询并进行申报。
一、申报条件
融资租赁机构开展单户10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融资租赁业务,单笔业务租金收益的内部收益率不高于8%
二、补偿标准
对纳入监管合格机构名单并符合相关条件的融资租赁机构开展的单户不高于1000万元的省内企业融资租赁业务,租金收益符合规定条件的,按不高于上年新发生融资租赁投放额3‰给予风险补偿。单笔租赁业务风险补偿计算公式:单笔租赁发生额×3‰。单笔业务延续到下年度的,下年度不重复享受补贴,租赁物为乘用车及客车的不予纳入统计。单户法人机构每年补偿金额不高于2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 资金申请报告;2. 金融监管部门批复文件、营业执照;3. 提供《2020年度租赁业务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4.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具体材料格式模板请联系当地市、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