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融资租赁行业协会会费及财务管理办法
2017-02-16 来源:
一、 会费标准
本协会由单位会员组成。
1.会长每年缴纳6万元整;
2.副会长、秘书长、监事每年缴纳3万元整;
3.理事每年缴纳1万元整;
4.会员每年缴纳5千元整。
二、会费收取
会费是本会开展各项活动的主要经费来源,各会员单位有义务缴纳会费。
1.会费会计年度为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协会会员应在每年1月15日前缴纳当年的会费,并汇入本会指定银行账户。
2.经批准加入本会的新会员,应在接到入会通知次年起,按本办法第一条规定的缴费标准缴纳会费。
3.会员不缴纳会费,按照协会章程相关规定办理。
三、会费的管理
协会经费主要用于:
1.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2.必要的行政办公和人员薪酬支出;
3.其他由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会员参加本会分支机构的,不另收取会费。
本办法经2021年11月23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江苏省融资租赁行业协会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