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融资租赁行业协会会费及财务管理办法

2017-02-16 来源:
 

 

     为加强江苏省融资租赁行业协会会费管理,保障协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更好服务会员,根据协会章程,特制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如下:

一、 会费标准

本协会由单位会员组成。

  1.会长每年缴纳6万元整;

  2.副会长、秘书长、监事每年缴纳3万元整;

3.理事每年缴纳1万元整;

  4.会员每年缴纳5千元整。

二、会费收取

  会费是本会开展各项活动的主要经费来源,各会员单位有义务缴纳会费。

  1.会费会计年度为每年11日起至1231日止。协会会员应在每年115日前缴纳当年的会费,并汇入本会指定银行账户。

2.经批准加入本会的新会员,应在接到入会通知次年起,按本办法第一条规定的缴费标准缴纳会费。

3.会员不缴纳会费,按照协会章程相关规定办理。

 

三、会费的管理

协会经费主要用于:

       1.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2.必要的行政办公和人员薪酬支出;

3.其他由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会员参加本会分支机构的,不另收取会费。

本办法20211123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江苏省融资租赁行业协会
                            2021年12月